日前,塔什库尔干县经营者王先生实名反映,其通过公开竞拍拿下盘龙古道沿线4个经营摊位,耗资百万却因当地文旅局违规拍卖、违约不作为,导致摊位无法合法经营,蒙受巨额损失,维权无果反倒被起诉。
据了解,王先生自2023年起在盘龙古道沿线合规经营,此前仅缴纳卫生管理费,经营秩序稳定。2025年景区热度上涨后,塔县文旅局单方介入管理,在沿线公共乡道划线设摊位,并委托新疆诚城拍卖有限公司开展拍卖。
2025年5月,王先生以120万元总价竞得4个摊位,且按时足额缴纳拍卖手续费,完全履行竞拍义务。按照拍卖约定,成交7日内需完成签约、交付等手续,但塔县文旅局拖延履约,直至6月13日才签约、6月15日交付场地,已构成先期违约。
交付后王先生发现,涉案摊位仅为路面划线区域,无合法土地权属、无经营审批手续,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根本不具备合法经营条件。其多次向塔县文旅局申请出具经营资质证明、协助办证,却被告知该区域不属于文旅局管辖,无单位可办理相关手续,经营风险与损失全部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除此之外,塔县文旅局存在严重履职缺位。该局长期放任盘龙古道沿线无资质野摊占道经营、恶意分流客源,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王先生数十次投诉举报,要求整治乱象、保障正规经营者权益,均被该局敷衍漠视、置之不理。同时,摊位区域突发山体滑坡,落石损毁其经营车辆,其向文旅局求助索赔,也未得到任何回应。
2025年7月当地专项协调会上,王先生提出办理经营手续、清理非法野摊两项合理诉求,未获任何实质性答复与整改方案。后续同区域经营者通过信访渠道反映问题,塔县文旅局在2025年11月的书面答复中,自认对涉案区域无管理权限,坐实其无权限却违规拍卖、隐瞒标的瑕疵牟利的事实。
即便权益持续受损,王先生仍秉持协商态度,2025年8月主动预缴6万多元租金,并承诺文旅局整改履职后即刻缴清余款。但该局始终未开展任何整治工作,导致摊位彻底丧失经营价值,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
令人费解的是,全程过错皆在塔县文旅局违规拍卖、失信违约、行政不作为,该局却颠倒事实,于2026年4月以拖欠租金为由起诉王先生,追索高额违约金,导致经营者损失持续扩大、身心俱疲。
同时,新疆诚城拍卖有限公司作为专业机构,未依法审核拍卖标的的合法性、权属与审批手续,违规组织拍卖,共同侵害了经营者合法权益。
王先生表示,未缴纳剩余租金是合法维权抗辩,并非恶意违约。目前其所有投资基本付诸东流,经济损失惨重。当事人恳请相关部门彻查此事,对涉事单位违规、违约、不作为行为追责问责,整治景区经营乱象,全额赔偿其经济损失,维护公平合法的市场经营秩序。
文章来源:紫荆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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