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湖北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取得阶段成效,湖北省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近日选取了部分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一、张某擅自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赵某非医师行医案


2022年8月,张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请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赵某为刘某腹部注射“丽颜理细胞培养基”治疗肥胖症,收费9900元。

张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注射美容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2022年12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黄石市卫健委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药品器械,罚款5万元。

赵某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2022年12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黄石市卫健委对赵某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0元,罚款2万。


二、黄石市某医院发布违法药品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进口肉毒素保妥适祛皱”等内容的广告,构成了违法发布医疗用毒性药品广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2022年10月,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3万元。


三、黄石市某老年病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大肠癌筛查新利器--长安心”“全球顶尖技术--大肠癌无创筛查粪便基因检测”“全肠道检测,无检测盲区”“可检出近九成早期肠癌和六成以上癌前腺瘤”“几种检测方法的比较”和“‘长安心’适用人群”等内容的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且使用绝对化用语,发布的医疗广告中含有说明有效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十六条的规定。2022年11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四)项的规定,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3万元。


四、黄石市某医院违法销售药品案


当事人销售的中药饮片蒲黄(批号:210701)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定性为劣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一)项的规定。2022年11月,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万元。(中国食品安全报记者胡毅)